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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6-23 08:59:54 查看次数:2165 次

省经信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委,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检查的紧急通知》(鄂政办电〔201563号)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多起较大安全事故及5.25河南省火灾事故教训,我委从即日起,开展全省中小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及夏季消防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部署。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把汛期安全生产及夏季消防检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教育活动相结合,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针对汛期天气变化无常,安全事故多发、易发和高发以及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规律和特点,做好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工作部署,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立即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组织精干力量,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地毯式的进行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加强对易燃易爆、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安全生产及火灾隐患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严格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时限、措施,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存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导致安全事故的企业,要联合安监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及消防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

三、广泛宣传,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地要把近期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作为一次警示教育,多形式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四个能力”建设,指导企业制定针对性强的应急疏散逃生预案,并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操作培训和消防安全演练,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熟悉逃生线路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全面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各地制定的汛期安全生产及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请于610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人:南海鸿  

联系电话:027-87236829(兼传真) 13667135219

   箱:511615523@qq.com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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