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技发联〔2016〕3号
发布时间:2016-03-01发布部门: 协调办阅读次数:324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襄阳高新区管委会: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关于湖北省2015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火字〔2015〕304号)、《关于湖北省2015年第一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火字〔2015〕305号)、《关于湖北省2015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和第二批复审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火字〔2016〕41号)),现将我省武汉一海数字工程有限公司等1307家企业认定为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予以公布。
湖北省科技厅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国税局 湖北省地税局
2016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