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经信委(局):
2014年,全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下行压力,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壮大市场主体,取得明显成效。根据省统计局统计数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对全省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报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转移支付系数靠前的大冶市等70个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奖励金额见鄂财企发[2015]115号)。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面临着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做好中小企业工作任务艰巨。全省各地要按照“竞进提质,升级增效”的总要求,落实目标责任,强化推进措施,加强跟踪协调,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努力实现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为建设“五个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转移支付奖励名单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附件:
2014年度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转移支付奖励名单
武汉市:武汉市直、东西湖区、新洲区、江夏区、汉南区、蔡甸区
黄石市:黄石市直、西塞山区、大冶市
襄阳市:襄阳市直、襄城区、枣阳市、宜城市、谷城市
荆州市、荆州市直(含开发区)、荆州区、沙市区、公安县、松滋市、江陵县
宜昌市:夷陵区、猇亭区、当阳市、长阳县、兴山县、远安县、秭归县、五峰县
十堰市:十堰市直、张湾区、茅箭区、郧西区、丹江口市、郧县、房县
孝感市:孝感市直、孝南区、应城市、汉川市、安陆市
荆门市:东宝区、掇刀区、钟祥市、沙洋县、京山县
鄂州市:鄂州市直、鄂城区
黄冈市:黄州区、黄梅县、麻城市、英山县、浠水县、红安县、武穴市、蕲春县、罗田县、团风县
咸宁市:咸宁市直、咸安区、通山县、通城县、崇阳县
随州市:广水市、随县
恩施州:恩施市、建始县、咸丰县
直管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