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2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支持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2年12月6日至2012年1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或省财政厅企业处。
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发展处:
电话:027-87233838
传真:027-87233838
省财政厅企业处:
电话:027-67818608
传真:027-87361686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六日
下一篇:
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