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州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和《关于组织报送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的通知》(工科函〔2016〕38号)有关要求,为全面、及时、准确的掌握已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情况,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期间示范企业认定工作,请组织做好已认定示范企业2015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范围
2011-2015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参见附件1)。
二、报送要求
企业年度技术创新发展情况应全面总结典型经验和主要成效(编写提纲见附件2,成果统计表见附件3),内容应客观真实、表述清晰、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不应涉及国家和企业商业秘密,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相关企业编报材料,并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材料(文字版两份,电子版一份)汇总报送我处。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科技处
陈莎 027-87236953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一路7号
省经信委东一路办公区
材料报送邮箱:chen-sha@139.com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3日